近日,有网传文章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针对竹鼠养殖政策问题做出了回应,表示支持发展竹鼠产业,引发网民关注讨论上述文章称,为支持竹鼠养殖产业的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发布三项措施:一是“鼓励农民参与竹鼠养殖业并提供技术培训和指。
导”;二是“加强竹鼠养殖行业的监管和管理”;三是“积极推动竹鼠养殖与农业产业链的融合”。
经广西互联网辟谣平台向相关部门核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未曾发布网传文章所述支持竹鼠养殖产业的相关政策、文件、答复2024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在回复网民留言咨询时明确表示:竹鼠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一、三、四款“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林护发(2020〕90号)精神,竹鼠是列入“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除适量保留种源等特殊情形外,引导养殖户停止养殖”范围的物种。
因此,竹鼠不能规模化养殖,而是需引导停止养殖
请大家警惕不明来源的网络信息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网络清朗空间来源:广西互联网辟谣平台监制:屈绍辉监审:李洪雷 董晓编辑:芮静校对:吴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