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乐籍和事实上卖身的娼妓并没有根本的区别,乐籍即是贱籍 贱籍和普通良民到底有何不同?区别就在于良民尚且能在一定的范围内享有人的基本权利良民不卖身也就不是货品,但良家妇女也并非绝对安全,比如古代江浙非常盛行的典妻制度。
良家妇女尚且没有一定性的安全,那非良家妇女的贱籍又有几个能卖艺不卖身的呢?有人说官伎不用接客,如果这是当时社会的共识,为何女主要反复强调自己清清白白 而历来狎妓之风屡禁也不是因为要保护妇女,而是因为妓女数量增加会加剧社会的不稳定,换而言之,历朝历代的狎妓之风有多疯狂。
明清时期被传入梅毒,病情剧烈危及生命,所以短暂出现了卖艺不卖身的清馆人,但也只是昙花一现
而梦华录的赵盼儿应该是可以保持清白之身的,她是名门千金一朝落难。或许是因为父亲旧部仍有关系有能力可以保护她,又或许是管理教坊的官员和她家有旧,这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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